规范“五一”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
各住宿经营主体、相关组织和消费者:
“五一”假期将至,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作如下提醒告诫:
各住宿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《江苏省价格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主动履行社会责任,切实加强价格自律。遵循公开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理性合理定价,确保质价相符。
各住宿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,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当日客房价格、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,公示时要做到房型、房价清晰醒目,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;对房价以外商品和服务的价费要在显著位置公示,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
各住宿经营主体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,不得利用虚构原价、虚假折价、虚假减价、虚假价格比较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。
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,操纵市场价格。要建立行业价格行为规范以及自我约束机制,督促行业组织成员诚信经营,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。
建议广大消费者合理安排行程,理性消费,索要并保存支付凭证,如发现涉嫌违法行为,请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并及时拨打12315、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。
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,发现违法行为,将依法从快处理,性质恶劣的,将公开曝光,并予以信用惩戒。
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5年4月18日
来源 |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