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生活资讯速递‌] 徐州一新能源公司因扬尘防治不到位,被济南城管罚款2万元

2026年1月6日,济南市城市管理局(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)依法对徐州金亦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:罚款2万元。
处罚原因系该公司在济南施工项目中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,违反地方环保管理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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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济综执处字〔2026〕第3号》行政处罚决定书,该公司承建的“兴隆片区新能源供热示范中心项目(兴隆厂区)”施工现场,存在裸土未覆盖、洒水降尘不到位等典型扬尘问题,未能达到《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》第二十四条所要求的防控标准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涉事企业虽注册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大屯街道,但其施工行为发生在济南,因此由济南市执法部门依法查处。这体现了跨区域建设项目同样须严格遵守属地环保法规。

公开信息显示,徐州金亦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,注册资本仅20万元,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及工程施工。此次被罚,也暴露出部分中小建筑企业在环保管理上的薄弱环节。

济南市城管局强调,扬尘污染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,所有施工单位必须做到“六个百分百”(工地周边100%围挡、物料堆放100%覆盖、出入车辆100%冲洗、施工现场地面100%硬化、拆迁工地100%湿法作业、渣土车辆100%密闭运输),否则将依法严处。

结语
环保无小事,扬尘治理不分企业大小、不论注册地远近。
此次处罚既是对违规行为的惩戒,也是对所有在济施工企业的警示:
绿色施工不是选择题,而是必答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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