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生活资讯速递‌] 徐州公积金新政落地!12月1日起可提取支付物业费、暖气...

据《徐州日报》12月18日报道,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正式实施一项便民新政策:自2025年12月1日起,职工可提取住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和暖气费,切实减轻居民冬季生活负担。

根据中心发布的“政策热点问答”,此次提取有明确条件和额度限制,具体如下:

提取条件(需同时满足):
房屋产权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;
每套住房每年仅可提取一次(以自然年度为周期);
单套住房每次提取总额不超过8000元;
个人最多提取1套住房费用,夫妻双方合计最多可提2套;
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,且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。
关于发票要求:
物业费发票须载明提取人姓名或房屋地址,并与不动产权证信息一致;
发票开具时间需在提取申请日之前一年内(对实际缴费时间段无限制);
若涉及多张发票(如分季度缴费),须一次性全部提交,不可分次补交。
暖气费也可一并提取!
考虑到徐州是集中供暖城市,为回应职工冬季采暖需求,暖气费可与物业费合并提取,但两项合计金额仍不得超过8000元/套/年。

办理方式:
目前该业务暂不支持线上办理,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至公积金服务窗口现场申请:

有效身份证件
不动产权证书(或房屋所有权证)
一年内开具的物业费(含暖气费)发票
本人名下I类银行借记卡
若提取配偶名下房产或使用配偶公积金,还需提供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。

此项政策的出台,标志着徐州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拓宽,从“住有所居”向“住有宜居”延伸,更好服务民生日常需求。
23 人阅读 · 12 小时前 发表

使用道具 举报

评论(0)

高级模式

暂无回答,赶快抢沙发吧

0
0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